保安勤务的特点
发布时间2014-12-30 13:05:32 点击量:
保安维护社会的和谐发展,是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中的不可缺的一部分。保安公司是以不违法国家法律规定为前提,根据事先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对客户的特定目标实施安全保护。既不同于一般的企事业单位,又不同于国家司法机关,南京保安具有自身的特点。
1、服务性
保安行业是一种为社会提供各种安全服务的行业, 它是向社会提供安全保障的一项特殊服务。既不完全等同于公安机关向整个社会提供的安全保卫和治安管理的服务,又在一定程度上协助了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的工作。
2、商品性
保安服务公司开展的各项服务活动,实行的是有偿服务的原则。它是严格按照双方事先所达成的协议条件提供的有偿的安全服务。
3、专项性
保安公司不同于其他从事经济活动的企业。它所开展的各项业务均围绕“安全防范”进行的。这种独具特色的服务,是社会上其他企业所没有的。
4、契约性
保安勤务本身是建立在合同契约基础之上的,从保安勤务的产生到完成,自始至终都是在履行和执行契约合同。因此,保安勤务与契约合同是密不可分的。
5、特定性
保安从服务对象到内容,以及服务的时间、地点到要求,都是事先约定好的。(1)为特定的客户提供安全服务;(2)依据合同规定,为客户指定的目标提供服务;(3)依据客户的要求提供具有特定内容的安全服务,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场所安全等。
南京保安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具有专业的安全保卫及服务意识,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人性化,科学化,多元化的保安服务,以一流的形象、一流的素质、一流的业绩,时刻守护着客户的安全。